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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昆山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教学论文
2022年6月10日 12:42
评比活动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进一步落实教学与科研的深入融合,提升广大教师的学术
素养,总结教学改革经验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
举行优秀教学论文评比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中小学、幼儿园专任教师(含民办学校、职业学校)。
二、论文主题
“双减”背景下教学质量的提升
三、评比时间
评比分两个阶段:
② 按通知即日起至 5 月底,校级评比;②6 月 10 日前,每校择优选送(篇数按任课教师数的 5%)
参加市级评比。
四、有关要求
①以经验总结性论文为主,围绕主题撰写论文,题目自拟。
②不接受已在各类报刊上发表过或在各级论文评选活动中
获过奖的论文。
③论文应是作者本人原创,禁止抄袭。如引用他人研究成果
须注明来源,查重由各校教科室负责。
④字数:字数不少于 3000。排版:采用 word 格式,A4 纸。
标题用黑体三号字,居中;副标题用楷体小三号字,居中;正文
用宋体小四,1.5 倍行距,标准页边距。论文中的层级:一级用
“一、二、三”;二级用“1.2.3.”;三级用“⑴⑵⑶”。一级
标题字体加粗,单独占一行。
五、报送方式
参评论文由作者所在单位推荐,并填写“昆山市中小学、幼
儿园教师教学论文参评表”(见附 1)。论文纸质稿(论文参评
表放首页)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交至昆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王新
英老师(娄苑路 171 号),请各校同时将汇总表(见附 2)发至
各教科片长,再由片长汇总后发王新英老师。
六、获奖奖励参评论文分类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,一等奖占比 10%,二等
奖占比 20%,三等奖占比 30%。获奖论文由昆山市教师发展中心
颁发证书。
附件:1.昆山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教学论文参评表
2.昆山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教学论文汇总表
昆山市教师发展中心
2022 年 3 月 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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